凯立大厦位于海口市黄金地段
建筑面积两万余平方米
已经封顶
且完成
大部分装修
全国房价一涨再涨
这座大厦
最后装修却因为法院
查封而停工4年
难以实现收益
凯立大厦
所有者
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公司”)
该公司一度非常知名——2001年
将中国证监会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4年间
凯立公司多次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提出异议
要求解封
甚至请求海口中院查封另外一处资产来替换建设中
凯立大厦
但凯立大厦
现状却没有任何改观
围绕这一查封行为
凯立公司与法院之间产生
4年多
纠葛
甚至惊动
海南省主要领导
其背后隐藏
细节也一次次浮出水面
前脚高院解封
后脚中院查封
凯立公司总经理廖斌刚刚50岁出头
头发几近全白
他介绍
凯立大厦被查封
缘由——
凯立公司曾担保海南长江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旅公司”)
一笔贷款
这笔贷款后来涉及到诉讼
海口中院一审判决:凯立公司
担保无效
不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高院2002年
终审同样认定
凯立公司
担保无效、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凯立公司对长旅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损失
承担40%
赔偿责任
海南高院判决下达后
于2003年7月1日解除
对凯立大厦
保全查封
并将相关执行案件移交给海口中院处理
可两天后
这座大厦却又被海口中院查封
据悉
这笔债务
本金3500万元
债权人也已多次更换
经海口中院2003年11月委托海南鄂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发所”)司法鉴定
本金余额为3047.81万元
先由长旅公司清偿全部债务
凯立公司
赔偿责任数额至今尚未确定
作为这笔债务
立案执行机构
海口中院在查封长旅公司资产
同时
也于 2003年7月4日查封建筑面积达24546.61平方米
凯立大厦至今
海口中院执行庭庭长李顺华说
该院执行查封
依据
海南高院
判决
长旅公司目前为止尚未清偿债权人
任何债务
凯立公司作为本案
被执行人
执行标
也
明确
虽然还不能确定长旅公司不能清偿
具体数额
但40%这个范围
明确
对于海口中院
这一执行行为
凯立公司提出
反对意见
该公司在提交给海口中院
文字资料中认为
依据生效判决
凯立公司对长旅公司所欠债权人
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只承担有限
补充责任
并且只有长旅公司未能全部清偿
才
凯立公司履行判决义务
开始
但就在长旅公司清偿债务期间
凯立公司
赔偿责任尚未发生
情况下
海口中院执行法官却错误地查封
已被海南高院解除查封
凯立大厦
凯立公司已多次提出查封异议
并先后十余次向海口中院递交
解除对凯立大厦错误查封
申请和情况反映
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音讯
在反复与法院
交涉过程中
凯立公司还向最高法院、海南省人大、海南省主管部门领导进行
反映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开始介入调查
针对该省政府法制办
调查
海口中院2006年年底形成
一份报告报给海南省政府办公厅
这份报告没有对凯立公司提出
全部异议作出具体回应
但称查封凯立大厦
必须采取
执行措施
活封?封死?
海口中院
报告提到
该院对凯立大厦
查封
活封
即司法上
控制
不让其转移
这并不妨碍对其投资建设
“‘凯立大厦’目前
一幢封
顶
半拉子楼房
被执行人要对其继续投资续建
其投入越多
‘凯立大厦’价值就越高
本院就越支持
对将来本案
执行也越有利
”海口中院在给省政府办公厅
报告中解释
而2006年11月23日
海口中院在媒体刊登
公告称:未经本院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凯立大厦进行出租、抵押、出售、转移等处置行为
廖斌告诉记者
公告
关键
“等处置行为”
这几个字就说明
不管凯立公司
赔偿责任有没有
只要
投入到凯立大厦
建设资金就一律不能周转
连出租都不能进行
查封
怎么能说成活封呢?
对于海口中院在报告中将凯立大厦称为“一幢封
顶
半拉子楼房”这一说法
凯立公司认为
凯立大厦根本就不
半拉子楼房
正
因为海口中院
错误查封
才导致已开始装修即将出售
凯立大厦陷入停滞
将凯立大厦说成半拉子楼房
目
不外乎可以超低价格处理凯立大厦
评估差价7000余万元
凯立大厦究竟价值几何
凯立公司称
建设凯立大厦
就投入1.3亿元
而海口中院只认定其评估价值1700余万元
2006年
凯立公司委托具有房地产资质
评估机构评估
市值
9067余万元
期间7000万元
悬殊差异如何解释?
海口中院报给省政府办公厅
报告中介绍
海口中院2003年查封凯立大厦后
即委托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公司对凯立大厦
价值进行
评估
该评估公司当年10月作出
鉴定报告结论
:凯立大厦价值为 17722652.42元(即722元/平方米)
记者发现
中力信评估公司
评估报告第6页注明
评估结论
有效期为一年
也就
说
2004年10月以后
中力信评估公司对凯立大厦
评估鉴定结果将失效
廖斌很奇怪
为何海口中院2006年在给省政府办公厅
报告中引用
一个失效
评估鉴定结果?这样做不
欺骗省政府办公厅吗?
廖斌同时透露:依据海南高院《司法鉴定工作若干问题
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鉴定报告要经过听证程序后才能作为证据采信
但2003年中力信评估公司做
评估报告(堪误稿)
至今没有经过听证程序
也没有出过正式报告送达给当事人
为证明凯立大厦被法院超值查封
问题
凯立公司说
2006年8月
按照司法部
有关规定
委托具备司法鉴定资格
海南振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振华公司)
对凯立大厦
市值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
凯立大厦当时
市值为 90670397.39元
2008年3月
海口市房产管理局主办
海口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布
海口住宅签约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4706.2元
签约非住宅均价为每平方米6336.63元
海南在线
分类信息显示
与凯立大厦相隔不足百米
龙泉家园小区
一些二手房价格也达到
4400元/平方米
但对凯立公司委托做
评估鉴定
海口中院并不认同
海口中院在报给海南省政府办公厅
报告中称:“这一评估结论与本院委托评估结论相差7000余万元
由于未经本院依法定程序委托
该证据无法采信
”
海口中院和凯立公司各自组织
评估结论
最终指向
法院
否超值查封凯立大厦
问题
如果按照海口中院
计算方法和评估结论
显然不存在超标
额查封
问题;如果按照海口中院
计算方法和凯立公司
评估结论
海口中院
查封则超出标
额7290多万元
而超标
额查封却
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
廖斌认为
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凯立公司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凯立大厦
因为
凯立公司举证证明
凯立大厦被海口中院超值错误查封
如果海口中院不能证明评估结果错误
就证明确实属于超值查封
但
凯立公司与海口中院就上述所有
异议经过交涉后均没有结果
2007年11月下旬
在海口中院继续查封资产
情况下
凯立公司提出一个折衷
办法:请求海口中院允许凯立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价值2200多万元
经营性房产置换出被查封
在建项目凯立大厦
但这一请求仍然没有被许可
海口中院执行庭庭长李顺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凯立公司要求置换
资产
其全资子公司
资产
但法律上并没有“置换”这一说法
另外
申请执行人也不同意这种置换查封
经过4年多
交涉
凯立公司和海口中院
纠葛仍然在继续
(任明超)


